2026-10-13 / 海關政策
本季時間與判定口徑
澳大利亞農業、漁業和林業部(DAFF)的褐翅椿象(BMSB)季節性措施,適用於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(含)期間裝船的貨物,以海運提單上的"已裝船日期"(Shipped on Board)爲準,不接受以進港截關時間判定。同期在目標風險國港口掛靠、裝卸或中轉的船舶同樣在適用範圍內。
中國貨物的適用規則
本季中國繼續被列爲"新興風險國",不在39個強制處理的目標風險國之列,但目標高風險商品會面臨隨機查驗;自中國空運出口的目標高風險商品同樣接受隨機查驗,無需強制燻蒸。需要注意:與高風險商品混裝在同一集裝箱內的其他貨物會被一併管理,拼箱和集運貨物尤其要提前確認同櫃貨源。
本季三項重要變化
一是乙基甲酸酯(Ethyl Formate)新增爲岸上(到港後)處理方式,與溴甲烷、硫酰氟並列可選;二是取消"卷裝貨物寬限政策",所有貨物須在處理完成後120小時內裝船或密封入箱,不再享有延期寬限;三是停用保障安排計劃(Safeguarding Arrangement Scheme),原有批準不再有效,也不再接受新申請。
哪些貨物屬於高風險
須強制處理的目標高風險商品按稅則章節劃分,主要包括:第44–45章(木及軟木製品)、57章(地毯及紡織鋪地製品)、68–70章(石材、陶瓷、玻璃)、72–83章(賤金屬及製品)、84–85章(機械、電氣設備及其零件)、86–89章(鐵道車輛、汽車、船舶、航空器)。以散貨形式出運的高風險貨物(含平板櫃、開頂櫃)必須在境外處理後纔可抵澳,未處理的將被拒絕卸貨或責令退運。
出貨建議
出口澳大利亞前請先覈對商品HS編碼是否落入高風險章節;拼箱與集運貨物務必確認同櫃是否裝有高風險貨物,避免整櫃被扣查;需要燻蒸的貨物要銜接好處理與120小時裝船窗口;機械、車輛類貨物出運前做好清潔,減少查驗開箱概率。
本文信息來自澳大利亞農業、漁業和林業部(DAFF)季節性措施及公開貨代通告,具體要求以 DAFF 最新公告爲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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